欢迎来到365体育备用网址!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办事程序
霍山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聘用条件
编辑日期: 2015-7-24    作者: 霍山残联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霍山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聘用条件:根据《霍山县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选聘实施方案》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职委员(乡镇)、助理员(村、社区)户籍必须是在本乡镇或村(社区),本人是残疾人或直系亲属。

二、非重度肢体残疾人、精神、智力残疾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三、持有《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聘用。

选聘流程:

一、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选聘工作由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实施。

二、新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助理员必须以乡镇党委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至各村,并上报县残联备案。

县残联监督电话:0564—502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