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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答记者问
编辑日期: 2015-5-11    作者: 霍山残联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使每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答记者问

北京市东城区培智中心学校的老师正在教孩子们玩自制的保龄球。 田宝希 摄

■政策要点

预期到2016年,全国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

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三年内达到6000元,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

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

完善并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的县(市、区),不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还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对此极为关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和中国残联共同研究制订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提升计划》),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到2016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提升计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预期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一要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二要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增强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三要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增强特殊教育的推动能力。

《提升计划》提出了三大任务:一是提高普及水平,特别是对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加强条件保障,重点是保障特教学校正常运转和提高办学水平。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是建立完善的特教学校课程和教材体系。

问:对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有哪些政策举措?

答: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原则上,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逐步提高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学前教育,要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列入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教育部或附属幼儿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中部(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合理调整专业结构,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多选择。高等教育,根据需要、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设置特殊教育学院或相关专业,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为残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提供便利。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经费标准三年内达6000元

问:对加大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力度有哪些制度性的安排?

:《提升计划》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三年内达到6000元,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的地区不得下调。目前,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平均为2100元,为普通学校的3倍左右,调整后将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

《提升计划》同时要求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执行。

问:对残疾学生资助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特殊需要,在“两免一补”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水平。二是根据实际对残疾学生提供交通费补助,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三是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费教育。四是各级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少年。

问: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一是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急需的基础设施,扩大残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规模。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扩建教学设施,提高特教教师培养培训能力。中央投资补助一批学校的建设。同时,针对孤独症儿童的教育需求,鼓励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中设立孤独症教育康复部或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特殊教育学校。

二是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对薄弱特殊教育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和康复设施的支持力度。

问: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有哪些有针对性的措施?

答:在完善特殊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方面,一是各省(区、市)要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正常教学和管理工作所需编制,配足配齐教职工。针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残疾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等特点,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二是完善并落实国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三是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四是各地要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

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方面,一是确定专业准入门槛。研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证书制度,逐步实行特殊教育教师持证上岗。制订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推动地方确定随班就读教师、送教上门指导教师和康复训练人员等的岗位条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二是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各省(区、市)择优选择师范类院校和其他高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鼓励高校在师范类专业中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三是加强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加大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中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的比重。采取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级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指导、送教上门等特殊教育教师培训。

入学率不达标不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问:在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健全课程教材体系。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注重学生的潜能开发和功能补偿。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二是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加强个别化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学生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定期举行交流活动的制度,促进融合教育。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强化残疾人中、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特色,建好实习实训基地,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

问:如何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答:一要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切实解决制约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二要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政府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计划实施的工作机制。教育、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进行评估验收,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和特殊教育保障水平等作为评估验收的主要指标,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的县(市、区),不得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

【专家解读】

推进教育公平的深度实践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教授 肖非

作为特殊教育未来三年发展的重要文件,《提升计划》把“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列为提高普及水平的核心任务,说明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工作已经到了关键阶段。

截至2012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约为8万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仅为71.9%,远低于普通小学的净入学率(99.5%)和初中的毛入学率(98%)。残疾儿童少年作为国家的公民,也应当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权,其中最重要的权利就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升计划》在总目标中提出“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这既是对残疾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的重视,也是对教育公平理念的深度实践。

近年来,我国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不断完善。在随班就读方面,从中央到地方为残疾儿童能够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制定了不少有效措施。在特殊教育学校方面,已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为残疾儿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打下基础。但同时,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特殊教育学校中传统的听力、视力和智力残疾学生相对减少,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类型的学生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轻度和中度残疾孩子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平均残疾程度不断加重,少数极重度适龄残疾孩子由于无法到校就读,从未接受过教育。

我国特殊教育起步晚、基础薄弱,目前仍然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缺乏完善的支持保障体系,不少特教学校办学条件较差,教育质量不高。要解决近8万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困难多,任务重,需要国家和社会更多的投入和支持。《提升计划》要求统筹规划、合理使用特殊教育资源,要求加大力度、提高特殊教育财政投入,要求通过“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和“组织开展送教上门”等措施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这些举措将能发挥我国现有特殊教育办学格局的优势,根据残疾儿童少年轻、中、重障碍程度的不同,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安置方式,按照“轻度残疾到普通学校随班或特教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的思路,有效解决目前残疾儿童中残疾类型越来越复杂、残疾程度越来越严重的难题,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

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教授 方俊明

《提升计划》提出在三个非义务教育阶段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扩大办学规模,进一步体现了我国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坚强决心,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也更符合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

当前学前教育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时期,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和康复已经纳入国家和地方发展学前教育的行动计划。特殊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证明: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和早期教育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但错过了时机往往事倍功半,甚至效果甚微。因此,发展学前阶段的特殊教育可以改变我国已入学的学龄残疾儿童多半错过学前康复与教育最佳期的现状。同时,学前特殊教育的开展还将促进特殊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大学特殊教育是满足残疾学生日益增长的接受高层次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现在,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希望进入高中和高等院校学习,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基本素质的要求。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开始形成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及继续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这些都说明发展非义务阶段的特殊教育时机已经成熟。

应该看到,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为残疾学生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基础。要实现更高更宽程度的发展,必须通过继续接受非义务阶段的高中和高等特殊教育。所以,高中阶段和高等特殊教育所实施的更高一级文化科学知识教育、生计教育、职业教育,即是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的成果的巩固,更是对残疾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劳动就业能力的提升,真正实现学校教育与劳动就业之间的衔接,使残疾学生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服务于祖国和人民。

《提升计划》强调了普通教育机构与特殊教育机构要同时采取行动,提出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时,一定不能忽视职业教育,在学校设置和专业设置的比例上应该更多向职业教育方向倾斜。这种政策导向符合我国社会发展对人才类型、结构的需要,也符合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需要。

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可以更多地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的参与,公立、民办并举,实现加速发展。这样可以给残疾人及其家庭更多的选择,适应其不同层次的需求。

深化课改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北京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教授 顾定倩

《提升计划》将“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与“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并列作为三大重点任务。很明显,“提高普及水平”和“加强条件保障”解决的是残疾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提升残疾教育教学质量解决的则是残疾儿童少年“上好学”的问题,让他们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我国今后经济增长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提出,要更加追求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追求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这一重要观点同样适用于指导特殊教育工作。在满足残疾学生普遍享有受教育机会的基础上,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每节课都上得精彩,让残疾学生每天都有收获。

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全面发展、适应社会,是特殊教育的目的所在。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提升特殊教育教学的质量,扎扎实实地促进残疾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助推他们实现自己的美好梦想。

提升特殊教育教学质量重在课程建设,建立反映立德树人基本要求、体现特殊教育自身规律的课程体系及其配套教材,才能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全面、系统、科学、可持续的教育。《提升计划》提出要“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材建设,新编和改编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材,覆盖所有学科所有年级”、“增加必要的职业教育内容,强化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这就要求我们将课程建设作为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健全特殊教育课程教材体系。

《提升计划》中有关深化课改的措施极富针对性和特殊性,体现了坚持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同步改革、坚持按特殊教育自身规律和特点进行教学、坚持促进融合教育等原则,让残疾学生有更多的学习机会,自立自强,实现生命价值,享受到生活的意义。

《提升计划》提出“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点。长期以来我们缺少这样一种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的发展状况往往是自己跟自己比,或者只能用孤立的数据来简单说明,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可观察、可监测、可比较的质量评估体系,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我国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情况,保证残疾儿童少年切实接受到有成效的教育,也有利于督导和改进教学。(记者 焦新)

来源:中国教育报